机关党委,各学院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根据《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》,现将2016年度课题结题及2017年度课题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6年度课题结题事宜
(一)结题要求
各课题组要以科学、认真、严肃的态度对待课题结题工作,进行如实的总结和评定,不弄虚作假,不走过场。
(二)结题形式
1.课题组先提出书面申请,并将有关资料一并报送组织部。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课题评审专家小组通过审阅结题材料、评估验收课题材料和召开结题鉴定会等方式鉴定验收。
2.各课题的研究成果可采用论文、调查报告、实验报告、观察报告、经验总结、成果集等形式呈报。
3.研究成果应与立项的项目相符,如研究内容与原来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。未经批准而更改课题主持人的,不予结题。
(三)结题须递交的材料
1.《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》。
2.课题研究报告(3000-5000字)。主要包括:摘要、关键词、课题主持人与主要参加人介绍、报告正文(研究的目的与意义,研究内容,研究方法,研究过程,研究结论,创新之处,参考文献,附录等)。
3.发表的成果。论文、著作、案例集、作品等;成果使用部门对应用性、对策性研究成果的评价证明;研究成果获奖证书;成功申报高一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;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等。
4.《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》、课题研究报告、发表的成果均一式三份,并把电子版发送至zuzhibu01@hebeu.edu.cn。
(四)结题材料上报时间:3月20日-5月15日。
二、2017年度课题申报事宜
根据《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》,研究会对党建工作研究课题原则性地提出了2017年的研究重点和方向,现将2017年度课题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1.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切实解决新形势下我省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,进一步提高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,努力在工作实践中形成更丰富的研究成果。
2.各单位(部门)可以根据工作内容和单位性质,本着理论性、实践性和指导性并重的原则自行选题,可以研究会发布的课题为题,也可结合本单位(部门)实际自拟题目,鼓励多发现问题、研究问题。学校将对研究会正式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。
3.课题研究是学校党建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各单位(部门)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有关力量,积极申报,确保党的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有新突破,理论研究指导党建工作实践水平有新提升,围绕中心工作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有新推进。
4.认真填写《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》,纸质《立项申请书》一式三份,于3月17日前报送组织部(行政办公楼326室);电子版发送zuzhibu01@hebeu.edu.cn。
联系人:杜小巍
联系电话:8579023
附件:1.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2017年度课题指南
2.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
3.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
党委组织部
2017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