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政〔2004〕101号
河北工程学院
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,改善人才队伍结构,提升人才队伍层次,鼓励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,并在教学、科研等领域快出成果、多出成果和出好成果,实施“人才兴校”战略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,坚持科学的人才观、发展观、业绩观,坚持德才兼备、公平竞争、择优拔尖、业内公认原则,把品德、知识、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标准,以教学、科研成果和对社会的实际贡献为重点,不唯学历、不唯职称、不唯资历、不唯身份,好中选优,优中拔尖,注重质量和效果,以此带动和促进学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。
二、选拔范围和条件:凡我校45周岁以下教学、科研等专业技术人员,均可参加。
基本条件: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理论基础、较高的学术见解、较强的发展潜质,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专业技术条件: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近3年来在专业技术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,可作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推荐对象:
1、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10位人员,二等奖前7位人员;获得省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7位人员,二等奖前5位人员,三等奖前3位人员;获得市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人员,二等奖首位人员。
2、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10位人员,二等奖前7位人员,三等奖前5位人员;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位人员,二等奖前3位人员,三等奖前2位人员。
3、主持承担省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(指令性计划)人员,或主持承担横向科研项目,累计经费50万元以上人员。
4、获得2项以上职务专利者(其中至少1项为发明专利)。
5、作为第一作者在Ⅰ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者。
6、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1部以上学术专著或统编教材,并作为第一作者在Ⅰ类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1篇以上者。
以上重复受奖的项目,只计最高项。
三、选拔程序:校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按下列程序进行:
1、宣传:各单位要及时向教职工宣传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目的、意义、标准、条件和方法步骤,倡导和鼓励人人都能成才,都能为学校做贡献。
2、指标:每届评选数量约占全校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1%。
3、推荐:要充分体现公开、民主和实事求是、群众公认的原则,实行自下而上民主推荐。
4、审核:凡被推荐人员需认真填写《河北工程学院校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》,科研处、教务处、组织部、人事处等部门分别负责对其科研成果、获奖情况进行认定和审核,提出预选名单。
5、初选:组成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专家评审小组,并对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综合遴选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初选名单。
6、公示:为体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和拔尖原则,初选名单需在全校公示7天。
7、审批:校党委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入选名单进行审批,并正式行文命名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。
四、管理方式:校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评选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抓总,每三年一届。
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实行两级管理。校党委组织部、人才协调小组和教务处、科研处等相关部门负责全校相关政策的制定、选拔与管理的具体事宜、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、拔尖人才的考核、业务档案资料管理、拔尖人才权益的维护等。
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,切实将这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纳入任期目标,加强对拔尖人才的教育管理工作,使其健康成长;广泛宣传拔尖人才的先进事迹,形成学先进、赶先进良好氛围;注重挖掘拔尖人才的发展潜质,激发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、创造性,积极为他们争取和申报科研项目,鼓励他们干事业、谋发展;为其进修学习、学术交流、参观考察提供便利条件,努力为拔尖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。
校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,管理期限为三年。
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必须明确提出自己在三年内的教学、科研工作计划,并逐年分解出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,制定出完成任务的相应措施,以作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奋斗目标和组织考核依据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,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绩档案。
五、享受待遇: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津贴200元/月/人,根据其年度目标完成和业绩考核情况,每学年发放一次;届内可享受一次学校出资的假日疗养。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属党委组织部。
附件:河北工程学院校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
河北工程学院
二○○四年十二月一日
主题词:专业技术 拔尖人才 选拔 管理 办法
主送:校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
抄送:各二级学院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
(共印112份)